【央行及证监会负责人:境内始终对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保持禁止性的政策立场】
【央行及证监会负责人:境内始终对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保持禁止性的政策立场】报道,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就《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答记者问,其表示,关于虚拟货币,长期以来,境内始终对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保持禁止性的政策立场。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明确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2021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比特币、以太币,以及泰达币等稳定币,均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在境内开展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通知》延续了近年来的政策立场,重申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在境内开展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境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内主体提供虚拟货币相关服务。(金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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